病鸡分泌物,粪便,以及被污染的饲料、饮水,非易感的野禽、外寄生虫、人畜等均可传播病源。传播途径主要是消化道和呼吸道,也可经损伤的皮肤、黏膜侵入体内。
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,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、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;检疫合格的,出具检疫证明、加施检疫标志。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、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,并对检疫结论负责。
(以上为本站整理农技人员经验所得,仅供参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