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病防治八宜八忌

2023-05-06 13:52

宜无病先防,忌病后寻药。鱼类发病初期症状不易观察到,待发现时病鱼常已很少摄食或停止摄食,给用药带来困难。

宜定期预防,忌人防我防。鱼类发病都有一定的周期性。如初春、晚秋低水温期鱼类易发水霉病,初夏、中秋易发草鱼及青鱼的老"三病",夏季高水温期则是暴发性鱼病的高发季节。根据鱼病发生的规律性,可以超前预防。

宜综合预防,忌单一用药。鱼类发病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,因而预防鱼病必须针对各类致病因子、采取综合措施。包括彻底清塘、鱼种消毒、定期注水和施用生石灰、科学施肥与投饵,定期内服外治等。

宜轮换用药,忌单一用药。水体中如单用一种药物防病治病,鱼类的各种致病菌和寄生虫会产生抗药性,降低用药效果,应积极推广轮换混合用药,但酸性药物和碱性药物不应混合使用。

宜择时用药,忌随时用药。鱼药的使用效果与水温、溶氧、光照等有密切关系,水温高、溶氧丰富、光照强,可以加快用药生效速度和提高药效。因而防治用药宜在晴天午后进行。

宜适量用药,忌乱加药量。各种鱼药用量都是经多次试验后确定的,可有效防治鱼病且副作用小。如过量使用,不但加大成本,还可能造成药害。

宜选用非金属容器贮溶药物,忌用金属容器。鱼药易与金属发生化学反应,使成分和性质发生变化。因此应选用陶瓷、木材、塑料等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容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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