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药物防治鱼病过程中,常常发生效果不佳,甚至鱼类疾病更严重而导致死亡的现象。究其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
一、药物失效
鱼病防治用药,特别是漂白粉、生石灰易受潮失效。漂白粉应为干燥块状粉末,生石灰应为块状。超过保质期的药物应避免使用。
二、水质过肥
有些药物如硫酸酮会与水体中的有机质、矿物质发生反应而被消耗,从而降低防治效果。
三、病原具抗药性
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会使病原产生抗药性。交替使用不同药物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。
四、用药量不当
水体体积计算或称药量不准会导致用药不足或过量。药量不足时达不到疗效,过量则可能造成鱼体损伤。
五、疗程不足
部分鱼病需要多个疗程才能彻底治愈。若疗程不足,可能导致疾病复发。
六、药物溶解不完全
固体药物必须充分溶解,否则既会导致鱼误食致死,又达不到治疗效果。
七、未对症下药
盲目用药既不能有效治病,还会造成浪费和副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