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“全面预防,积极治疗”的方针,强调“防重于治,防治结合”的原则,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生物制剂、中草药对病虫害进行防治;推广健康养殖技术,改善养殖生态环境,科学合理混养和密养,使用高效、低毒、低残留渔药。
渔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、农业部有关规定,严禁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、批准文号、产品执行标准的渔药;禁止使用硝酸亚隶、孔雀石绿、五氯酚钠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。
苗种投放前要进行检疫,注重选良种、微生态制剂改善水环境、增强鱼机体免疫力,日常管理做到预防为主,防重于治的原则。